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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东莞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简报第4期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部署 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检查评估工作

     
2007-07-09



        4月23日下午,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检查评估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大会,传达全省食品药监系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检查评估工作交流会精神,并对我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做好迎接检查评估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会议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纪检组长张钰英兼主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治贿领导小组成员、各科室(分局)负责人,及全市160多家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共180多人参加了会议。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同志应邀出席会议。

        会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谢超对全市药械企业开展检查评估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该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企业自评阶段,时间从4月23至28日。各企业按照《自查自纠工作检查评估评价表》所列内容,从宣传发动、调查摸底、查摆问题、分类处理、纠查整改、检查考核等六个环节共21个条目进行对照检查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评估验收申请。二是验收评估阶段,时间从4月28日至5月10日。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治贿办按比例抽取部分企业进行评估验收。三是接受上级评估验收阶段,时间为5月10日之后。主要是接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相关企业的评估验收。这次验收评定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对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除责令其“补课”外,还将按上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钟新力指出,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评估验收工作是对各企业自查自纠工作成效的全面衡量,直接关系到全市药械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成功,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从五个方面确保自查自纠工作不走过场:一是加强领导。各企业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主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的责任机制。二是严密组织。各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分工。三是严格标准。各企业自评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逐项逐条对照检查,作好原始记录,如实上报检查评估的情况。四是正确把握政策。对在自查自纠考核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不能瞒报、漏报,要及时纠正,争取主动。五是查漏补缺。在前一阶段的检查评估工作中较为落后的少数企业要认真对照考核评估标准,重点查找六个环节的重点岗位和人员,全面做好查漏补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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